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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農業農村委 市發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 市糧食和物資局關于做好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通知
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發展改革委(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財政局:
為持續做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3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實施好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5〕3號,以下簡稱《通知》)有關要求,圍繞我市現代都市型農業發展實際,加力推進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加快農業機械結構調整,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我市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二、擴大報廢補貼范圍
在《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4〕4號)規定的拖拉機、播種機、聯合收割機(含糧棉油糖等作物聯合收割所用機械)、水稻插秧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等9個農機種類基礎上,將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糧食干燥機(烘干機)、色選機、磨粉機納入報廢更新補貼范圍;聚焦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堅持“優機優補”“有進有出”,結合我市現代都市型農業發展實際,在《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津農委計財〔2024〕63號,以下簡稱《方案》)規定的旋耕機、微型耕耘機(田園管理機)、全混合日糧制備機、投(飼)餌機、增氧機、拉幕(卷簾)設備6個機具種類基礎上,新增深松機、埋茬起漿機、噴灌機、秸稈粉碎還田機、水質調控監控設備、平地機6個機具種類納入報廢補貼范圍。
三、新增機具報廢條件
鍘草機、飼料(草)粉碎機、糧食干燥機(烘干機)、秸稈粉碎還田機、深松機、平地機等報廢年限為10年,色選機、磨粉機、機動脫粒機、埋茬起漿機等報廢年限為8年,噴灌機、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水質調控監控設備等報廢年限為5年,其他機具報廢條件按《方案》執行。
四、優化報廢申請條件
申請補貼的報廢農機的發動機等主要部件應齊全,來源清楚合法,機主(指合法擁有機具的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應就機具來源、歸屬等作出書面承諾。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需提供農機化主管部門核發的牌證;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應當具有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等機具身份信息。
五、補貼標準測算原則
對于新增納入報廢更新補貼范圍的機具報廢補貼額,原則上按不超過同類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額的30%測算,并綜合考慮運輸拆解成本和殘值等因素確定。對于尚未納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的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按不超過上年同檔次產品市場銷售均價的30%測算更新補貼標準。
六、提高報廢補貼標準
持續實施《方案》中關于提高報廢補貼標準相關政策。報廢并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在《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4〕4號)確定的補貼額基礎上,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報廢并更新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以上三類機具設備報廢補貼申領要以購置同種類新機具設備為前提(需提供購置同種類新機具的有效證明)。
七、嚴格信息核對校驗
各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對機主申請報廢農業機械相關信息進行認真核實,確保機主信息、報廢機具種類和報廢條件符合補貼政策要求,并將機主和申請報廢機具相關信息及時錄入農機報廢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厥詹鸾馄髽I應在回收報廢機具時,對機主提交的《農業機械來源、歸屬承諾書》、有效身份證件、行駛證、號牌等相關資料以及機具主要部件是否齊全、機具來源等進行核對,確保機主和機具信息一致后方可回收拆解,申請信息與實際核對校驗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回收拆解;在拆解后,將蓋章的《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及拆解前、拆解中、拆解后的照片及時上傳農機報廢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區農業農村部門通過現場、照片或視頻方式,監督回收拆解企業對發動機等主要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對《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和報廢機具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復核。
八、強化資金使用管理
各區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3號)等文件要求,管好用好支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的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老舊農業機械報廢補貼和報廢并購置同種類機具更新補貼兌付,以及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植保無人機新購置兌付補貼。要進一步優化補貼申請和資金兌付流程,增加結算批次,加快補貼兌付,確保年底前將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完成錄入并兌付。
九、嚴格政策實施監管
各區要高度重視,認真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加強風險防范,做好報廢補貼業務培訓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風險防控能力。嚴格落實《方案》有關要求,強化政策實施監管,緊盯機具回收、機具核驗、報廢拆解、資金兌付等關鍵環節,嚴厲打擊信息造假、以小充大報廢、一機多地報廢、單機多次報廢、廢件拼機報廢等騙補套補行為,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
各區要加大報廢更新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通過新聞媒體、發放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大力提升政策知曉度和實施透明度,適時總結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提高政策實施效果。
本通知明確的擴大報廢補貼范圍、提高報廢補貼標準政策實施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各區請于2026年1月5日前,將本區使用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的政策實施情況(含資金安排數、申請錄入數、實際兌付數、報廢更新臺套數等),報送市農業農村委農機化處、市發展改革委環資處、市財政局農業農村處。
市農業農村委 市發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 市糧食和物資局
2025年4月2日
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額一覽表
機型 | 類別 | 報廢補貼額(元) | 報廢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補貼額(元) | 購置補貼額(元) |
拖拉機 | 20馬力以下 | 1500 | ||
拖拉機 | 20(含)—50馬力(含) | 3850 | ||
拖拉機 | 50—80馬力(含) | 7860 | ||
拖拉機 | 80—100馬力(含) | 10840 | ||
拖拉機 | 100—160馬力(含) | 13140 | ||
拖拉機 | 160—200馬力(含) | 18000 | ||
拖拉機 | 200馬力以上 | 2000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450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825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10950 |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16500 |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3行,35馬力(含)以上 | 7200 | 10800 |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 | 4行(含)以上,35馬力(含)以上 | 17500 | 26250 | |
自走式玉米聯合收割機 | 2行 | 7200 | 10800 | |
自走式玉米聯合收割機 | 3行 | 12500 | 18750 | |
自走式玉米聯合收割機 | 4行及以上 | 20000 | 30000 | |
水稻插秧機 | 4行及以上手扶步進式 | 1740 | 2610 | |
水稻插秧機 | 6行及以上四輪乘坐式 | 9930 | 14895 | |
播種機 | 6行及以下 | 600 | 900 | |
播種機 | 12行(含)—18行(含) | 1600 | 2400 | |
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 | —— | —— | 1200 | 更新為前提 |
噴桿噴霧機 | 18馬力≤功率<50馬力,噴桿長度≥8m,自走式四輪轉向 | 2750 | ||
噴桿噴霧機 | 50馬力≤功率<100馬力,噴桿長度≥10m,自走式四輪轉向 | 4200 | ||
噴桿噴霧機 | 功率≥100馬力,噴桿長度≥20m,自走式四輪轉向 | 5100 | ||
玉米脫粒機 | 生產率10(含)—30t/h;含動力裝置 | 900 | ||
玉米脫粒機 | 生產率 30t/h及以上;含動力裝置 | 2100 | ||
飼料(草)粉碎機 | 轉子直徑400mm及以上 | 200 | ||
鍘草機 | 生產率6(含)—9t/h | 300 | ||
鍘草機 | 生產率9(含)—15t/h | 500 | ||
鍘草機 | 生產率15t/h 及以上 | 700 | ||
田間作業監測終端 | —— | —— | 300 | 700 (新機需符合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資質要求,衛星接收機板卡類型及頻點為北斗信號。購機需上傳發票、產品鑒定證書或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
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 | 10(含)—30L 多旋翼 | —— | 3000 | 更新為前提 |
農用(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 | 30L 及以上多旋翼 | —— | 4500 | |
谷物(糧食)干燥機(烘干機) | 批處理量10(含)—20t循環式 | 7500 | ||
谷物(糧食)干燥機(烘干機) | 批處理量20(含)—30t循環式 | 9100 | ||
谷物(糧食)干燥機(烘干機) | 批處理量30t及以上循環式 | 14500 | ||
谷物(糧食)干燥機(烘干機) | 處理量100(含)—300t/d連續式 | 21300 | ||
谷物(糧食)干燥機(烘干機) | 處理量300t/d及以上連續式 | 36000 | ||
色選機 | 總執行單元數60(含)—300 | 2500 | ||
色選機 | 執行單元數300及以上 | 5000 | ||
磨粉機 | 磨輥長度30(含)—40cm | 900 | ||
磨粉機 | 磨輥長度40(含)—60cm | 1200 | ||
磨粉機 | 磨輥長度60cm及以上 | 1500 | ||
旋耕機 | 1.5(含)—2m | 400 | ||
旋耕機 | 2m以上 | 600 | ||
微型耕耘機 | 功率4kW以下 | 400 | ||
(田園管理機) | 功率4kW及以上 | 500 | ||
深松機 | 4—5鏟;鑿鏟式 | 400 | ||
深松機 | 6鏟及以上;鑿鏟式 | 600 | ||
埋茬起漿機 | 1(含)—2.5m | 400 | ||
埋茬起漿機 | 2.5m及以上 | 600 | ||
噴灌機 | 管徑75—85mm;卷盤式 | 2800 | ||
噴灌機 | 管徑85mm及以上;卷盤式 | 3500 | ||
秸稈粉碎還田機 | 1(含)—2m | 400 | ||
秸稈粉碎還田機 | 2m及以上 | 600 | ||
全混合日糧 | 攪拌機容積4(含)—5(含)m³ | 2600 | ||
制備機 | 攪拌機容積6(含)—8(含)m³ | 3500 | ||
攪拌機容積9m³及以上 | 4500 | |||
投(飼)餌機 | 投(飼)餌機 | 200 | ||
增氧機 | 普通型 | 350 | ||
增氧機 | 微孔曝氣式 | 400 | ||
水質調控監控設備 | 水產養殖水質智能監控設備(具有測量水溫、溶氧、PH值等功能) | 300 | ||
平地機(限與拖拉機配套) | 幅寬2(含)—3m | 1500 | ||
平地機(限與拖拉機配套) | 幅寬3m及以上 | 2500 | ||
拉幕(卷簾)設備 | 卷簾機(不含卷軸)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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