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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關于對北京市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繼續沿用辦理補貼產品的情況公示
為進一步方便購機者辦理補貼,促進我市2021-2023年度至2024-2026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平穩有序銜接過渡,擬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直接沿用:
1.《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22-2023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的通知》印發后歸檔的;
2.歸檔后不存在違規或其他原因封閉的;
3.證書在有效期范圍內(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
4.大類、小類、品目、分檔、基本配置和參數未發生實質變化的。
現將具體產品信息進行公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向北京市農業農村局農機管理處反映,所反映的情況和提供的材料要真實客觀、實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實姓名,并提供手機號碼、電子郵件等聯系方式。
附件:2024-2026年度北京市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機具沿用表.xls
電子郵箱:bjsnjb@126.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5號院1號樓北京市農業農村局農機管理處收,郵編101117
聯系電話:010-55525252
新聞來源地址: https://nync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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